電子臺秤抽樣原則 ① 電子臺秤被測稱重傳感器的選擇應使測試量zui少。 ② 對屬于不同組具有相同秤量的稱重傳感器,只選擇具有zui高計量特性的稱重傳感器進行測試。因為具有*計量特性的稱重傳感器通過了測試。就意味著計量特性較低的稱重傳感器也可以獲得型式批準,減少了測試量。 ③ 在已選秤量范圍內的任一秤量以及大于已選zui大秤量但不超過已選zui大秤量5倍的稱重傳感器不需測試。 ④ 對于任何稱重傳感器家族具有*特性的組中,秤量zui小的稱重傳感器應選擇測試。對其他組中秤量zui小的稱重傳感器一般要選擇測試,若依據(jù)上述②和③的要求,該秤量落入已選并具有更佳計量性能的秤量范圍內,該稱重傳感器不需測試。 ⑤ 在每一組中當大秤量稱重傳感器對已經選擇測試的zui近的較小秤量之比大于5,那么稱重傳感器用選擇測試。所選的稱重傳感器稱量應在前面所選秤量的5至10倍之間。當沒有滿足這個要求應選擇超過zui近的已選較小秤量10倍那個zui小秤量的稱重傳感器。 ⑥ 如果被選出的屬于同一稱重傳感器家族的稱重傳感器多于一只,當適合時只對一只稱重傳感器作濕度測試;當適合時對于裝有電子線路的稱重傳感器,只對一只稱重傳感器作附加測試,選擇測試的稱重傳感器應具有*計量特性(例如nmax為zui大值,或umin相對為zui小的)。 |